为了使我院教职工深入体验东莞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增强教职工的专业实践能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更好地为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服务,学院人事处于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考核办法及所联系单位是否需要专业对口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会议确认,这次社会实践的合适对象为:年龄在35岁以下,应届毕业后直接到我院工作的各系、部、教辅部门教职工,在机关工作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职工自愿参加。
最后,张林副院长总结指出,即将安排在暑假的为期两个星期的教职工社会实践,要以系、部组织联系实践单位为主,个人联系为辅,所联系单位尽量与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