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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
学院部署教职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2007-06-14
作者:方妙英
审核:何鹏举
发文单位:学校要闻

为了使我院教职工深入体验东莞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增强教职工的专业实践能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更好地为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服务,学院人事处于6月12日下午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部署教职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张林副院长、林世俊督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考核办法及所联系单位是否需要专业对口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会议确认,这次社会实践的合适对象为:年龄在35岁以下,应届毕业后直接到我院工作的各系、部、教辅部门教职工,在机关工作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职工自愿参加。

最后,张林副院长总结指出,即将安排在暑假的为期两个星期的教职工社会实践,要以系、部组织联系实践单位为主,个人联系为辅,所联系单位尽量与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