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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
争先创优 奖惩分明
2007-05-24
作者:未知
审核:何鹏举
发文单位:学校要闻

为了把学院的管理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促使教职工明确职责、恪尽职守、争先创优,学院近日出台了《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工作问责制度》、《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职工校园十佳”评选办法》、《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十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三个重要文件。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十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中指出,工作创新奖是一种项目奖。凡全院各部门和单位,全院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具备获奖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奖。创新的内容包括工作中的新建议、新方案、新措施、新领域、新创意和新步骤,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职工校园十佳”评选办法》规定,“教职工校园十佳”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对获选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工作问责制度》内容包括总则、问责基础、问责原则、问责范围、问责机构、问责内容、追究责任的方式、追究责任程序和附则。文件指出,根据不同责任人因工作失误产生的不同后果,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