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批准我院为本科独立学院
2004年6月30日,教育部发文批准确认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为本科独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对我院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质量的专项检查。
二、城市学院成立董事会
2005年4月20日,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批准同意,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学院法人代表安少华。2005年5月31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董事会成立。董事会一届一次会议选举东莞理工学院院长杨晓西教授为董事长,选举东莞理工学院副院长安少华教授为副董事长。中共东莞市委决定东莞理工学院副院长安少华教授兼任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院长。
三、学院新聘(调)大批优秀教职工
学院从校本部及外地共选聘(调)112名优秀教职工(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27名、博士生6名),组建成一支阵容强大的教学、管理团队。